- 开展业务交流 拓展监管思路
-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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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浦区招标办赴嘉定区招标办进行业务交流,主要针对近期市管理总站下发的系列新文件的解读和执行情况。大家围绕管理权限下放后的招投标监管工作,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以期共同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
第一,就电子招标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勘察、设计、监理全面实行电子招标已经具备条件,施工目前系统平台正在调整修改。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暂缓全面开展,可小范围试行。
第二,就评标办法、标准招标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沟通。对废标条款集中罗列问题交换了意见,虽然工作量有所增加,但此举有助于招投标公正性与公平性,避免个别代理单位人为设置陷阱。对业主评标专家资格确定进行了探讨,对我办要求的区属财政项目必须委派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参加评标的做法表示可取。
第三,就市场与现场联动问题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应加强与受理、安质监的横向联系,对项目经理变更、总监变更等问题做出更严格的规定,限制和杜绝随意变更的现象发生。
第四,就水利、市政项目网上报名单位较多情况进行了探讨。近年来,在区县范围,总有大批外地企业进行网上报名、买标书,但鲜有人家参与实质性投标,据一些投标单位反映存在恶意买卖标书、配合围标等情形。双方认为要加强报名阶段的监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向市市场管理总站反映,取得进沪资质管理源头上的支持。
第五,就管理权限下放以来的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大家都面临项目多,人员少,开、评标场地不够等问题,每个经办人工作量成倍增加,大家觉得在向上级部门反映的同时,自己也要积极克服困难,迎难而上。
通过此次与兄弟单位的业务交流和探讨,对我办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上的思路创新大有启发,在下阶段我办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的流程和规定,完善我区招投标监管机制,力促招投标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保证建筑市场管理有序、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