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等道路市政雨污水管道分流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 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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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1702QP0115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华新污水管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401室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等道路市政雨污水管道分流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等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类别: 排水管道
具体描述: (1) 管道直径0.4m
工程总投资: 867.5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574.3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534.2062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 867.55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世界商务园5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04-22 至 2017-04-26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7-04-26 16:3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龚彩凤 联系电话: 59203378
传真: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授权委托人须携带:(1)网上报名凭证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公众版查询的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的投标人员情况表(加盖公章);(4)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之间内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5)《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及个人《个人信用档案概要情况》加盖企业公章或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6)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一、本项目执行投标人筛选,筛选条件:(1)投标人的信用: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需大于等于70分;(2)行政处罚:近两年内(按处决书出具时间)不得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事项中行政处罚为准);(3)行贿犯罪记录要求: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之间打印的单位《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及个人《个人信用档案概要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企业直接在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打印)或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两年的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10日之内)。查询对象包括申请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拟派建造师;二、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三、提供材料验证合格的投标单位提交工本费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105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05-15 09:30:00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本标段采用投标人筛选,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筛选条件及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