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塔湾新村供气工程  施工招标
2017/3/31

报建编号:  1602QP0568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青浦区煤气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  青安路381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浦区塔湾新村供气工程 

建设地点:  夏阳街道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类别:  燃气管道 

具体描述:  (1) 管道直径0.063m

工程总投资:  488.89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336.96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266.9793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算:  336.96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塔湾新村267户居民进行低压燃气管、小区庭院管、引入管、室内管、燃气表安装等配套工程。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e通商务园55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04-01 2017-04-08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7-04-08 16:0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沈菊华  联系电话:  59203378-810 

传真:  59202598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 网上报名凭证(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 3. 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被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投标人员情况表) 4. 被委托人的公众版查询的本单位《投标人员情况表》(加盖公章) 5.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 报名单位需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及其以上资质 2. 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 3. 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行贿犯罪检查结果(详见招标文件) 4. 本项目需提供“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详见招标文件) 5. 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建造师出席开标会(详见招标文件) 6. 符合"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条件的投标单位提交工本费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25号建交大楼105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04-26 14:00:00 

投标保证金: 5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