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新城青浦大道污水总管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
- 201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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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1502QP0506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青浦区华青南路777号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浦新城青浦大道污水总管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青浦新城四站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类别: 排水管道
具体描述: (1) 管道直径1.35 m
工程总投资: 10922.456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8670.2733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8670.2733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 10922.4567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380日历天
其他说明: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mis.ciac.sh.cn)上查询为准需附承诺书、投标人员情况表)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楼515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6-07-19 至 2016-07-23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6-07-23 16:3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 龚彩凤 联系电话: 59203378-802
传真: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授权委托人(符合沪建(2011)102 号文内容)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法人委托书(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凭证(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
备注: 1. 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 2. 投标时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建造师一致。 3. 本项目需提供“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详见招标文件) 4. 符合"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条件的投标单位提交工本费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105开标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6-08-02 09:00:00
通过资格预审者
提交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0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楼5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08-03 至 2016-08-07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楼515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08-23 09:30:00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填报单位: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青浦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216922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