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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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青浦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委办〔2017〕18号)、《关于印发青浦区建管委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管〔2017〕194号)以及《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交〔2017〕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及本行业实际,充分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多起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冬季、春节前后及明年两会期间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具体要求如下:
一、 高度重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岁末年初时节,建设工程面临较长时间的停工及复工阶段教易发生事故,且冬季灾害性天气等增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书记李强、市长应勇等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风险,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以事故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紧紧盯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以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压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要切实把握季节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有效完善预防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 加班备案、严控各级教育交底
节日期间各工地原则上不安排加班,春节期间确实需要加班的工地必须将工地加班名单报送我站备案,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将春节期间值班、加班和留守人员上报至我站各监督组备案。各施工企业安全监管责任领导要落实本企业施工现场全日制值班制度的领导负责机制,做好值班和工地巡查记录。
春节前后要对加班工地、复工工地的所有上岗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留存现场备查),未开展安全教育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上岗作业。建立春节节后新进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用工手续。
三、 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
即日起至1月12日,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重点是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各类脚手架、大型机械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临时性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现场和生活区的火灾防控、用电安全并关注围墙、空地等特殊部位(特别是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要由值班人员逐项对照上述内容,巡查整个工地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春节长假期间,禁止留守人员使用具有危险性的加热用具,全员放假工地要妥善安置危险品,关闭动力电源,确保施工现场文明、安全。各单位须将检查记录留存工地备查。
四、 未雨绸缪,强化应急落实到位
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坚决把牢防范事故的最后一道关口。要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落实救援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做到有备无患,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我站将在岁末年初阶段集中开展我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大型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春节前安全专项检查、春节后安全专项检查、安全承诺书签约等安全专题工作,切实保障冬季、春节前后及明年两会期间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对不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整改落实不积极到位的相关单位,我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对责任机构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