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青浦区“质量月”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根据《关于青浦区开展“2010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青建安质监[2010]22号的要求,为提高本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站定于9月上旬对本区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大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单位
本次检查由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组织。
二、检查范围
本区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抽查我区在建保障性住宅、普通商品房住宅、公建及部分工业厂房。
三、检查依据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国家及上海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
四、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抽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状况;
3、质保资料及质保条件情况;
4、建设、监理等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
5、建筑节能等规范、规程、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包括设计是否按照相应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是否按设计要求和现有节能技术材料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是否按照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等等;
6、对现场主要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六、检查时间安排
9月1日到9月10日
七、检查结果
1、对工程质量优异,质量行为规范,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各方质量行为规范的有关工程、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区通报表扬;
2、对现场工程实物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及本市技术标准规范,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质量问题严重,质量行为不规范的有关工程、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3、本次检查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