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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自检注意事项 2010年06月28日

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自检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启用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通知》(沪建建管[200927号),2010年度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企业自检工作于201071开始,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930日前,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进行网上申报。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此次自检不需要书面资料,只需使用本企业IC卡登录建筑建材业网站,按实际情况填写。

1IC卡遗失需登报申请作废后前来所窗口补办卡;

2、网上申报的重点为在全市的数据库中确认企业内部人员,如果企业在网上“确认”职称人员时提示有其他企业使用的情况,需持“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所(或市受理中心小木桥路683号)受理窗口办理确认手续,即把该人员在其他公司删除。注:如果其他公司是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话,需到小木桥路办理。

3A企业的职称人员在B企业是注册人员(注册建造师等)的话,那么就必须按原有变更注册人员的流程(先从建筑建材业网站做网上变更,再到市受理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之后才能在网上保存为A企业的人员。

4、退休人员的确定,需提供企业“聘用合同、个人承诺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如果A单位已经自检完成,并且是合格的,B单位在做自检的时候,发现自己企业的职称人员在A单位已经存在,并且B单位提供了该人员的养老金证明,那么受理窗口就会把该职称人员从A单位删除,那么这个时候A单位诚信手册的监管动态就会提醒该单位人员比对不通过,就会被列为自检不合格的的企业在建筑建材业网站上公示,所以完成自检后的企业,要时时上网查看本企业诚信手册的监管动态。

企业在网上申报完成后,还想要增加职称人员的话,就要从“企业自助服务”里进去增加。

三、虽然有3个月的填报期,但考虑全市几千家企业一起使用数据库,届时每“确认”一个职称人员需很长时间,请各单位在7月份完成初步的填报,也可应对人员变更等相应事宜。

四、今年10月根据数据库比对结果,结合去年核查的情况,将对存在问题企业进行清理,请各企业对此项工作予以重视。

五、市受理中心受理窗口电话:54614788——资质受理窗口

    市受理中心信息科(数据库)电话:54614788-3344

本所8号窗口电话:69228620李丽、6922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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