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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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信息  
关于开展青浦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0年05月17日

关于开展青浦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建交委《关于保世博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决定即日起在本区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的

以安全服务世博为主线,以重要区域、事故多发单位为重点,围绕“抓落实、查隐患、促整改、严执法、保世博”,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为世博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本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重点为:

(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     大型公共建筑

(三)     开发区和村镇工程

(四)     大型建筑施工机械

(五)     景点及主要道路周边施工工地电路、电气设备、及其脚手架、临边防护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四阶段:

(一)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17日,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和监理企业,按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的自查方案,并对所属建设工程开展自查,自查结果请留存工地备查。同时,项目部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二)     第二阶段:我站将于517日至521日对我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     第三阶段:521日至528日,市安质监总站将对我区建设工地进行随机复查。

(四)     第四阶段:61日至1031日,我站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和频度,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实施重点监控,巩固检查成效。

 

四、检查要求

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对于措施到位、管理有效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整改落实不积极到位的将按照有关法规给予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对责任机构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O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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