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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信息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通知 2010年01月14日

 

青建管〔200916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和区建设交通委〔2009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努力实现“哪里有建设工地,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并发挥作用的目标。现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特制订推进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围绕市、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支部建在工地上”,整合工地参建各方党组织资源,集聚工地周边单位党组织的力量,围绕共同目标,共同的需求,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文明工地、环保便民工地、平安工地建设、不断推进青浦区和谐工地建设,努力实现全区建筑工地党建联建工作全覆盖。

二、落实组建

形成工作抓手。要贯彻实施好“哪里有建设工地,哪里有党的组织”的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工地实际情况,将建设工地党建联建工作纳入青浦区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内容之中,力求在2009年底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工期达到半年以上的工地基本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未按规定开展党建联建工作的将以“一票否决制”不得参加市、区文明工地和市、区优质结构工地的评选,以此为工作着力点,形成工作载体和抓手,推进我区工地的党建联建工作。

明确工作要求。根据区委组织部〔2009〕第5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党建联建调研工作情况,围绕迎世博城市建设和建设“绿色青浦”的主题,就工地党组织如何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促进工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等形成试行的工作规范与要求,引导工地党组织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体现工作实效。

抓好工作落实。工地党组织组建工作建议采用两种形式:充分利用工地所在区域的党组织机构优势动员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到工地,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实际、实在、实效”的原则,协调组建工地党组织形成一个参建各方联动共建的机制,推进工地党建联建工作。或者借助区建管所党支部这一平台,由建管所的党员干部深入到工地,协调组建工地临时组织,推进工地党建联建工作。

三、深化推进

按照区委组织部明确的三个方面工作内容,即聚焦重点,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提高工地建设水平;关注民生,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努力化解工程涉民矛盾;创新载体,发挥条块资源优势,努力推进和谐工地环境。结合我区工地实际,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深化推进工地党建联建工作。

建立“三个制度”。1、建立工地党建联建告示制度。在建设项目完成前期手续进入报监程序时,要把建筑工地开展党建联建工作告示书,告知建设方或施工方。2、建设工地党组织挂牌制度。建立工地党支部或其他组织形式的须在工地管理办公室挂牌,亮明身份。由上级或社区党组织委派党建指导员,可以工地党建联建办公室名义挂牌。3、建立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上墙制度。实行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促进“三项工作”。1、要紧扣工程项目建设这一中心任务,聚集安全质量重点工作,促进工地科学化管理、文明施工。2、要围绕工地涉民矛盾问题这一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做到“动态早知道,情况早掌握,矛盾早化解“,促进一方的稳定和谐的环境。3、要支持工地工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为平台,促进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工地开展党建联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建设工地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学习借签先行单位开展工地党建联建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工地的实际情况,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突破点,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的工作方法,促进我区建设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抄送:市安质监总站、区建交委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办公室                 2009年12月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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