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安质监〔2009〕2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
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考核,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关于开展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9]第138号)转发给你们。
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按要求于2010年1月10日前须向我站综合管理科(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606室,联系人:夏秀美 69228208)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达标资料(两种情况)
1、有在沪竣工工程的提交:《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审表》(也可用旧表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审表》)
注:总包单位须经标准化系统内打印该表并经受监站确认,分包单位可向总包单位复印该表。
2、2009年无项目、无竣工项目、有项目但未达申报条件、有项目但在外省市的提交:《企业项目情况年度声明》
注:企业经建筑建材业标准化系统内填写打印并盖企业公章http://www.ciac.sh.cn/externalweb/aqbzh/weblogin_aqbzh.aspx
二、企业自评资料(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及有关标准自我评定)
三、《2009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9]第138号)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二OO九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09年12月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