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落实市建管办《关于开展上海市区(县)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9]55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规范企业的资质审批管理,加强企业的动态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今年的9月份,针对在青浦区工商注册,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区管企业共254家做了一次全面的核查,其中三级213家、劳务分包39家、丙级监理2家。
按照文件要求于2009年7月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区管企业应受理247家,实际受理162家,受理率65.59%,未参加核查85家,占34.41%。 经汇总整理后,对247家企业的自查结论为:合格37家,占14.98%,不合格210家,占85.02%。
而对这次未参加核查的85家企业再次电话联系,其中大部分企业仍想尽力保留资质。于是在11月初又集中召开了一次资质核查管理宣贯会,实到52家企业,其中有30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会上,业务受理科刘雪芬科长着重从“电子版诚信手册自检”、“建造师与小型项目负责人比例”、“职称人员和交金问题”、“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申报和延期手续”、“企业资质核查资料”五个方面工作向各企业代表作了宣讲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