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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理流程(2009-7-10

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理流程(2009-7-10

    根据沪建管[2009]39号文和沪建受[2009]14号文件精神,协会自715起办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换证

    原有三级项目经理、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以下简称原三级项目经理),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的,可持有效证书直接换领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换证后IC卡延续使用。

    换证需提交材料:

    1、受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3、《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复印件。

    协会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新证办理。

    原三级项目经理(B)证书已过期的,需重新申请。

    二、新申请证书的办理

    企业新聘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按沪建受[2009]14号文有关备案程序要求,向工商注册地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部门备案,获取IC卡,并参加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成绩合格并按三类人员办证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可到协会申领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申领时需提交材料:

    1、受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本人报名照2张;

    3、《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复印件。

    协会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新证办理。

    三、证书变更的办理

    企业聘用的小型项目负责人离开聘用单位后,应按沪建受[2009]14号文有关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由原备案部门在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变更。

    变更人员需提交材料:

    1、受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核销表》复印件。

    协会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新证办理。

    四、近期实施集中办证的日期及安排

    由于集中申办人员较多,为确保办证有序进行,拟分三批集中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1715731办理在以下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浦东新区、杨浦区、闵行区、奉贤区、金山区、松江区

    281815办理以下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

    3816831办理以下区(县)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徐汇区、卢湾区、静安区、黄浦区、长宁区、崇明县

    2009年9月1开始进入正常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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