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核销)告知单(2009-7-6)
根据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停止使用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通知》(沪建建管【2009】39号)的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各区(县)受理服务中心停止办理建筑业企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变更和企业聘用三级项目经理备案手续。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由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和企业自聘小型项目负责人替代,人数按标准规定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人数核准,其中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不少于标准规定最少人数的50%。
一、企业新聘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程序
1、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站,点击右边“在线服务”中的“人员”,进入“网上申报”。填报完成后,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加盖企业公章。
有建筑业企业IC卡,以企业卡上的企业统一编码、标识码及企业卡密码进行登录;无建筑业卡用户,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注册手机号,密码登录。
2、书面申报(提交以下原件、复印件)
(1)《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经网上申报后,打印自动生成带有条形码的表格)
(2)小型项目负责人聘书(可在文具商店购买,并写清聘任期限)
(3)毕业证书
(4)个人工作简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历)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应具备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6)身份证
二、小型项目负责人备案核销(携带以下材料至本所办理)
1、《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核销表》(附件一)
2、《企业(人员)类注销审批表 》(附件二,一式三份)
注:企业聘用的小型项目负责人离开聘用单位后,原聘用单位应在办理解聘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三、原三级项目经理向小型负责人转换
原有三级项目经理、企业聘用三级备案项目经理(以下简称原三级项目经理)从2009年7月1日起直接转为小型项目负责人。原证书失效,IC卡延续使用,企业需自行填写小型项目负责人聘书(无需网上申报)。
四、其他
1、原三级项目经理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的,可持有效证书到市建设安全协会换领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已过期的,需重新申请。
2、企业新聘小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并到市建设安全协会申领小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体见本所网站——办事指南——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办理流程)
3、若涉及到其他变更的,详见本所网站——办事指南——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须知(2009-6-24)”,并带好附件三《企业(人员)类变更审批表 》。
五、受理地点:盈顺路218弄25号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1楼受理大厅8号窗口(邮编:201700)
联 系 人: 李 丽(TEL: 69228618、69228620)
受理时间:每周一~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每周五 上午8:30—11:00
附件一
上海市建设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核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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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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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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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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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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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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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项目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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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意见:
企业负责人: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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