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安质监〔2008〕9号
关于开展2008年青浦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总站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新建建筑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故本站于200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期间进行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共抽查了13个项目,涉及施工单位13家,监理单位8家,设计单位11家,审图单位6家,建设单位10家。
本次检查共开具整改单4份,通报表扬2家企业,通报批评2家企业。
二、检查结果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表明:被查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节能专项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其质量行为基本规范,同时节能专项施工过程基本受控,但部分工程项目还存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肆意变更设计文件等情况。
(一)、设计、审图
1、施工图纸、节能计算书和节能备案表三者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如有些设计单位在进行节能计算时未考虑分户门、外窗、玻璃顶棚等的热工效应;个别外墙保温板材的厚度不统一;个别中空玻璃的材质图纸为Low-E玻璃而节能备案表为普通中空玻璃等。
2、设计图纸中未对建筑节能的内容进行细化。设计图纸基本都有建筑节能的内容,但内容比较笼统、肤浅,未提及具体材料的选型、使用和施工措施;住宅单元门未提出具体的节能指标;个别图纸施工说明缺乏建筑节能施工专篇等。
3、建筑节能节点要求不详。检查发现设计图纸对节能构造细部要求不明确,缺节点样图,或仅标注参考图图集号、不注明页次及节点编号,或根本不标注。
4、个别工程的相关参数明显不符规范要求,但综合节能评价却是满足的,为此本站提出是否由社会中介机构(如审图公司)对设计图纸进行综合节能评价。
(二)、施工
1、检查中发现在外墙门、窗的框侧向处,节能材料基本没有转入、且未与框连接,局部形成“热桥”,断桥隔热失效;相应网格布铺贴时,网格布的搭接宽度、转角翻包长度等不符规范要求,随意性较大。这种现象出现比较普遍。胶粉聚苯颗粒施工时,个别工程出现负偏差等。
2、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时效性较差。由于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时间较长,许多施工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均出现不同程度“先使用后复试”的现象。
3、质量保证资料不够齐全。有些工程各节能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不全。节能材料质保书、型式检验报告等不全。现场材料复试数量和批次有出入等,《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核验单》执行情况不良。如上海克洛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的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
4、施工专项方案内容笼统。节能施工专项方案虽然都已编制,但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较差,依据不足,材料进场验收控制、隐蔽验收及检验批划分等均不明确。
(三)、监理
1、监理实施细则内容笼统,可操作性差。部分细则编写缺乏设计、施工规范依据,内容与实际不相符,质量控制要求模糊,节能工程内容缺漏情况较多。
2、原材料报审控制不力。检查发现监理在材料报审控制中存在报审滞后、复试数量不足、厂方提供的质保资料不全等情况,监理未进行制止和指正。
3、对节能保温施工未严格按照旁站方案要求实施旁站。
三、结果通报情况
1、对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在节能质量等方面管理均有成效,质量行为较规范的相关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1)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青浦汇金路地块住宅小区一期1标段工程
监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国家和上海地方相关施工规范、标准,且现场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将作通报批评:
(1)上海炳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上海克洛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国家和上海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单位,视整改情况,将作进一步行政处罚。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