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质量 | 市场管理 | 受理中心 | 网上办事 | 建筑建材之窗
 
  综合信息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5月8日

 

 

 

 

青建安质监〔20088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本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行为,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专项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8]040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专项检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

要求各有关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通知的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迎接下阶段区站及市安质监总站的专项检查。

附件:《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08年5月7印发

沪建安质监[2008]040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监理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行为,经研究,即日起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安排

1、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

各监理单位要组织对所监理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监理项目落实监理责任、规范监理行为,并将检查记录留项目备查。

2、各区(县)、专业监督站实施全面检查

各区(县)、专业监督站要对所有受监项目开展安全监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较多的项目、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要做好检查情况总结。

3、市安质监总站组织重点抽查

五月份市安质监总站将结合各监督站检查情况,组织十个检查组开展全市安全监理专项检查。

二、检查重点

1、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到位情况,总监及安全监理人员职责落实和各项基础管理台帐;

2、危险性较大工程监控情况:信息上报的督促及复核、监理细则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与实际操作相符性检查等情况;

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周、月、季检查的督促、核准等情况;

4、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5、其他基础工作:总监、安全监理的持证上岗、考勤,进场总包、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资格审查等情况。

三、重点抽查

1、各监督站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监理单位,将作为重点抽查的对象。

2、对被重点抽查的监理单位,将实施公司检查与项目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J/T08-2035-2008

5、《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沪建建管[2006]129号)

6、《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07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129号)

五、检查结果

1、对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安全监理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记分,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2、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施工现场安全失控的监理单位及责任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