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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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信息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具体事项的补充通知(2005-11-7)

各三级、劳务分包企业:

    根据我区企业三类人员的网上申报和证件办理的具体情况,补充要求如下:

1.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范围为按照(沪建建[2005]43,网址:http://www.azj.sh.cn/azjzl/zcwj20050412.htm)文件的要求,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审核,己通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能力考核的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培训合格后,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网(www.azj.sh.cn)或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网(www.jsaqxh.sh.cn)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企业可登录查阅。

3.未完成三类人员网上申报的施工企业,请在11月9-22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azj.sh.cn/zajweb/ZajAqsc/ZajAqsbCheck.aspx)。

网上申报结束后3天可申报书面材料,由区安质监站管理室(青浦镇一线街50号201室,电话:59734334)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送至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西藏南路1090弄2号楼2楼办证接待室[陆家浜路口]周一~周五每天接待时间:9:00~16:00时、电话/传真63762196,临时停车处:西藏南路、丽园路口、苏中或隧道公司工地内。)具体负责办理施工企业书面材料收取、证书制作、发证的具体工作。

4.书面材料包括:

①单位介绍信

②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www.azj.sh.cn/khzstz/cnsxz.doc)

③填写完整的表格(沪建建[2005]43文件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④相关人员每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请粘贴于附件一“基本情况”内)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报、送材料、办证、领证均由施工企业统一进行,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审报的材料。送审材料必须正确、真实、完整。

6.沪建建[2005]43号文件下发前(2005年1月20日),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的,不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持申请人有效证件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与送审材料同时送交,以办理换证手续。

7.本市市政、水务、绿化、房地资源局所属企业按沪建建管(2005)41文件规定办理。

8.在2005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三类人员证书的企业,将按规定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考核的三类人员不得担任相应职务。

9.另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第三方认证,咨询电话:  虞容杰 62778012

10.区安质监站管理室联系人:王亚明(电话:59734334)

       区双资办联系人:刘雪芬(电话:59729834)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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