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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2007年8月13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监理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3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双方盖章确认。

附注里请填写合同里的付款方式

合同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时间节点,如×年×月×日――×年×月×日

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原件1份,双方加盖骑缝章(合同由交易中心留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件1

2、总包合同(需缴纳定额管理费)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6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双方盖章确认。

附注里请填写合同里的付款方式

合同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时间节点,如×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合同附件――用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1

2)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副本原件1份,双方加盖骑缝章(合同由交易中心留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

3、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8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双方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副本原件1份,双方加盖骑缝章(合同由交易中心留档)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表格内容与合同副本及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合同登记表》或《合同备案表》上加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加盖骑缝章,留存《合同登记表》或《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盈顺路21825号建交大楼底楼5号窗口;联系人:王自杰;联系电话:692286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星期五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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