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监理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3表)》(一式两份)
注:①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双方盖章确认。
②附注里请填写合同里的付款方式
③合同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时间节点,如×年×月×日――×年×月×日
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原件1份,双方加盖骑缝章(合同由交易中心留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件1份
2、总包合同(需缴纳定额管理费)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6表)》(一式两份)
注:①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双方盖章确认。
②附注里请填写合同里的付款方式
③合同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时间节点,如×年×月×日――×年×月×日
④《施工合同附件――用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1份
2)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副本原件1份,双方加盖骑缝章(合同由交易中心留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8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双方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副本原件1份,双方加盖骑缝章(合同由交易中心留档)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表格内容与合同副本及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合同登记表》或《合同备案表》上加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加盖骑缝章,留存《合同登记表》或《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底楼5号窗口;联系人:王自杰;联系电话:692286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星期五上午8:3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