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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信息  
青浦区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2006-8-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交通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要求,请各单位再次配合做好治理商业贿赂情况的调查,具体布置如下:

一、此次下发《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二)》,请你单位收到后立即填写,加盖公章后在829日前邮寄或报送我所(必须是盖红章的原件,不接受传真、复印件、扫描件等)。填写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需签字、加盖公章;

2、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企业股权类打勾,例如: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营控股”;

4、在建项目:是指200111至今已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项目(包括已报建、未开工;在监;已竣工、未备案等情况)

5、签订合同:是指你单位与建设方(业主)、总包方、分包方(包括劳务分包方)等各方面签订的所有合同。

6、自查情况:如果“备注”栏里,如果选“无”的框里打勾,则在此栏里不需填;选“有”的框里打勾,则在此栏里写明情况。

二、此次下发《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三)》,需要你单位填写200111至今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但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好,1个项目1张表格,不需上报我所,请你单位保存好,以备市建委、区建委的随机抽查。

三、联系地点:青浦镇漕盈路2500909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办公室

    交:在青浦镇新汽车站转乘青浦7漕盈路站

联 系 人:张  文、周  宏(TEL69228358

          刘雪芬、张立芳、吕晓怡(TEL69228218

        址:www.shqpjgs.com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注:我区的一、二级企业请查阅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公告公示——“未交《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二)》的企业名单”,及时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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