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交通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要求,请各单位再次配合做好治理商业贿赂情况的调查,具体布置如下:
一、此次下发《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二)》,请你单位收到后立即填写,加盖公章后在8月29日前邮寄或报送我所(必须是盖红章的原件,不接受传真、复印件、扫描件等)。填写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需签字、加盖公章;
2、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企业股权类打勾,例如: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营控股”;
4、在建项目:是指2001年1月1日至今已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项目(包括已报建、未开工;在监;已竣工、未备案等情况)。
5、签订合同:是指你单位与建设方(业主)、总包方、分包方(包括劳务分包方)等各方面签订的所有合同。
6、自查情况:如果“备注”栏里,如果选“无”的框里打勾,则在此栏里不需填;选“有”的框里打勾,则在此栏里写明情况。
二、此次下发《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三)》,需要你单位填写2001年1月1日至今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但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好,1个项目1张表格,不需上报我所,请你单位保存好,以备市建委、区建委的随机抽查。
三、联系地点:青浦镇漕盈路2500号909室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办公室
公
交:在“青浦镇新汽车站”转乘“青浦7路”的“漕盈路站”下
联 系 人:张 文、周
宏(TEL:69228358)
刘雪芬、张立芳、吕晓怡(TEL:69228218)
网
址:www.shqpjgs.com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注:我区的一、二级企业请查阅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公告公示——“未交《工程建设和交通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二)》的企业名单”,及时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