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建设部和市办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上报时间,本区的申报受理时间由原来的5月16日延长至5月31日。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本市建筑业企业中已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基本情况,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平稳过渡。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关于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03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工商注册本区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称为“申报单位”)内已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从业人员(以下称为“申报人员”)。
劳务资质不需上报。
二级资质及以上建筑业企业的,其调查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应报送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调查内容
有关申报人员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管理年限、从业经历和执业能力等基本情况。具体内容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一、二。
三、申报方法和要求
以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的方法,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申报系统》(http://www.ciac.sh.cn/ciacuserweb/rylogin/login.aspx),以本单位企业卡的编码、标识码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填报;下载打印申报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按时将网上填报下载打印的《调查表》(每人/份)报送至受理窗口。
为保证本次调查申报和受理的便捷高效,不需在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调查的网上再进行申报。
四、受理地点:青浦镇盈顺路218弄25号(建交大楼)底楼受理大厅8号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69228620
五、受理时间:自通知之日起截至5月16日。
六、其他事项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54614788*3344
调查咨询答疑服务电话:54614788*1002
附件一:《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
(http://www.ciac.sh.cn/newsdata/20070429_1.doc)
表内的“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不需填写
附件二:《填表说明》 (http://www.ciac.sh.cn/newsdata/20070429_2.doc)
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