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五一”期间本区建筑工地的安全稳定及卫生防疫工作,按照市建委、市建管办的工作要求,加强“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及卫生防疫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稳定。
1.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加强节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2.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到位,加强安全监理和工地的值班工作。
3.控制节日加班。无特殊工期要求的工地,原则上不加班。须加班的工地,应于节前报安监站备案。不安排有危险源(如:设备安装、基坑开挖、临时设施的搭设等)的工作。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做好建筑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在工地现场进行一次关于卫生防疫的教育,并且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2.进一步建立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加强工地现场的安全应急措施。
3.做好建筑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在工地现场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于新进人员进行登记和监测工作。
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务必做好传达、部署和落实工作,迅速行动起来,制定专项方案,落实责任制。在节日来临前组织一次工地现场的安全卫生检查。
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