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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程序(2006-4-18)

  一、受理依据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规定(建设部第1 28号令)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

  3、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4126)

  4、《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申报、考核补充通知》(沪建安质监(2005)095)

    二、申报流程

    ()新申请

    l、企业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管理网站(wwwciacshcn),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市)”栏目进入登录界面。

    2、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同时在下载区下载:企业备查材料目录、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结果汇总表。

  3、按照“企业备查资料目录"将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以备抽查。

  4、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③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结果汇总表;

  ④企业备查材料目录。

    ()升级

    1、企业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管理网站(wwwciacshcn),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市)”栏目进入登录界面。

  2、进行网上申报。

  3、到市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①升级申请报告;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变更

    1、企业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管理网站(wwwciacshcn),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市)”栏目进入登录界面。

  2、进行网上申报。

  3、到市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①变更申请报告;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时提供)

  ③已变更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变更主要负责人时提供)

  三、受理程序

  1、市受理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受理企业申请,核对提交材料和网上申报的种类、数量、内容是否一致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符合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2、新申请及升级企业情况,于每周二将上周申报的汇总后报市建管办审批。

  3、变更企业情况汇总后报市受理服务中心领导审批,并于每月初集中汇总报市建管办。

  四、证书发放

  1、市受理服务中心按市建管办批复打印证书,于每月初在网上公示审批通过的企业名单和领证时间。

  2、按市建管办批复意见(新申请及升级企业),以及市受理服务中心批复意见(变更企业),到市建设交通委进行证书盖章。

3、由市受理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发放证书。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业务受理二科

    2006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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