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区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进行年前工地民工维权工作视察

12月28日由青浦区姚全根副区长带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区人口办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的“青浦区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检查组”,对区建筑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分别检查了由上海华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华新工商学院工程、上海青浦家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新青浦佳苑九期工程。
检查组领导听取了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姚全富副主任、建筑管理所浦浩良副所长、被检单位负责人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工作的汇报,检查组领导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就业服务培训、综合保险、体检、现场设施标准化建设等与农民工权益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询问与了解,并对施工单位与每个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办理工资卡,落实综合保险、上岗培训、健康体检,工会组织,做到“一人一合同”工资按劳务合同关系及时发放到每个农民工的措施表示肯定。此类举措能有效明确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责、权、利,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检查,检查组领导对建管所、上海华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浦朱家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赞扬。姚全根副区长要求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上,还需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解决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带有全局性的重要的工作。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要解决好农民工的一些实际问题,如:改善居住条件、卫生条件。二、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服务工作。包括:1、规范农民工的劳务用工合同;2、规范用工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3、严格实行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制度;4、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5、对外来农民工要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6、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保险制度。三、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执业素质。这既是适应青浦地区产业设计的规划要求,也是提高农民工自身全面发展的有利条件。四、要求建筑业施工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在各项工作上还要更加细致、更加全面、更加到位,让农民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同时在青浦的工作、生活更加有保障。
(执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