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关系,切实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我所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建筑市场的要求,通过多方面的加强和努力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对以下各项工作作了落实和布置:
一、制定《青浦区建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工作预案》,建立统一、规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置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制度,达到了责任到位、分工明确、管理有力、防范未然的效果。
二、下发了《青浦区建筑行业不良行为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明确了将施工企业在协调处理民工工资问题方面措施不到位、解决不及时的行为作为不良行为在行业内和我所网站上作公布,提示各开发商在选择施工企业时要慎重。
三、落实了《上海市清欠民工工资统计调查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措施,将发生过民工工资催讨的上访情况作网上登记,实施全市行业内网上通报。
四、启动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使在清欠农民工工资时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不诚信企业在全市公布,并针对这些企业在办理工程安全质量报监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完善了农民工劳务合同备案、工资支付要求、综合保险办理、工人岗前培训、健康体检、维权告示牌设置和生活环境标准化管理等各方面制度和落实,并开展了三次针对性的的大检查。
六、针对农民工使用工资卡支付工人工资、推进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和促进农民工使用个人信息卡上岗务工的措施,我们已开展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将逐步落实推广。
(执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