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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办法须知(2006-8-7)

(一)网上申报:
请打开本所网站www.shqpjgs.com----网上办事——企业——资质类事项----用企业IC卡登录(输入用户名、标识码、密码)后——“合同登记”——“施工企业合同登记”,把需登记的项目输入。
(二)带好以下资料前来我交易中心登记(一、二级资质企业请到小木桥路683号交易大厅办理):
1、《诚信手册》
2、建筑业企业IC卡、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IC卡
3、合同原件(通过报建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4、提供缴纳综合保险费证明
5、下列资料按顺序装订:
① 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业绩记录申请表;
② 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③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④ 合同复印件;
6、交纳定额管理费(万分之3.5)(请带好现金,工地在本市外的不收费)
7、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到我办来办理业绩登记
8、商品砼搅拌企业、预制构件企业、金属门窗企业需将合同汇总列表并出具交易凭证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送变电企业每月将合同汇总列表统一上报我办。 

10、受理地址:外青松公路6189号底楼交易中心(具体情况请咨询区交易中心王先生69714215)。

上海市建筑业企业业绩记录申请表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企业使用)

         企业名称(盖公章):

业主(建设单位)

发包单位(施工总包)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地所在地或区(县)

结构层次

面积(平方米)

开工日期

工程造价(万元)

竣工日期

承包形式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项目经理等级

企业经办人

受理部门经办人

受理日期

        注:①每表只可填写一个项目,并盖章有效;

        ②没有发包单位(施工总包),由本单位自行施工的填“无”;

        ③受理部门由本所双资办受理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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