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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年度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水泥类、商品混凝土类(预拌混凝土、商品砂浆、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掺合料)、墙体材料类(砌块、烧结砖、建筑涂料)、管道类(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建筑砂石料、防水材料等各类建材备案产品的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06630止,根据有关规定2006年度备案登记工作现在开始。

    凡企业注册地址在我区的企业,自200658起,可到青浦区建材站办理年度备案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表》(可从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下载,或到备案受理部门领取);2产品备案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备案年度内首次备案企业检测报告根据备案时间而定:不满6个月的不作要求;6-12个月的1次;12-18个月的2次;18-24个月的3次;24个月以上4次);3、原《备案证明》; 4、《诚信手册》;5、对实行行政许可等管理的产品,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许可证明。(1)、水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2)、给水管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粘土制品(烧结砖)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材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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