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首页>>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  
青浦区建设系统等级岗位培训班开班(2006-4-28)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的文件精神和市建设交通委的相关要求,我所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布置,324“上海市建设系统等级岗位培训班”在青浦劳动局培训中心正式开班,这标志着架子工、砖瓦工、木工(模板工)、钢筋工等一批初、中等级的培训工作在我区正式起步。

    对原《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按规定需换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间《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升级或转岗时,按规定进行培训与鉴定,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刘雪芬/文)

 
 
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