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2月,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至2002年9月上海市建委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的新开工工程全部使用商品浆。
由此,我区根据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
沪建建〔2002〕656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本市散装水泥的意见” (沪建建〔2002〕8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对商品砂浆的使用进行发文,要求按文件规定实施。2、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节能办与招投标办进行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也明确要求使用商品砂浆;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单中必须用商品砂浆价格报价,如无则作废标处理。3、在工程监督过程中,在首次会议上明确告知相关单位使用商品砂浆;对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建设工程,对使用商品砂浆有难度的,应由建设单位向区安质监站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4、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商品砂浆的建设工程责任单位,我站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5、节能办同时在我区的十几个建设工地对散装干粉砂浆进行了尝试,收到良好的效果。
目前,商品砂浆在我区建设工程的使用率已达到95%以上;在大面积使用商品砂浆以后,克服了渗、漏、裂等质量通病,也杜绝了“豆腐渣”工程的隐患,我区的建设工程在砌体和抹灰的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同时在建设工程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方面,得到明显改善,使用商品砂浆有效地减少了砂、石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及周边河道的污染,改善了城市环境;商品砂浆的使用节约了资源,同传统现拌砂浆相比,每生产一吨商品砂浆可节约水泥约43kg、石灰34 kg、黄砂50
kg、综合利用粉煤灰85
kg。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商品砂浆可充分利用工业废弃物,是资源节约型产品。
在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基础上我区试点了10个工程使用散装干粉砂浆,从试点情况来看,散装干粉砂浆在使用过程中相比袋装商品砂浆具有以下特点:1、砂浆自动加水搅拌,加工更趋科学、合理;2、砂浆储罐设备清洗方便,不污染施工现场;3、在节能与环保上表现更加突出。商品砂浆虽具有众多优点,但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成为阻碍它进一步推广的拌脚石。其一:商品砂浆与传统砂浆在造价上相比,在多层住宅中,要增加造价20元/m2左右,在高层住宅中,要增加造价9.22元/m2左右;其
二:在使用散装干粉砂浆时,当有多个级配的砂浆同时使用的情况下,现场砂浆储罐因为每个只对应一个级配的砂浆,显得力不从心,造成使用上的不便。
在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过程中,我们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课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散装干粉砂浆的推广力度,推进我区的城市建设步伐,相信只要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商品砂浆一定会在我区的建设行业中占据它应有的地位,它也会为我区的城市建设抒写崭新的篇章。
(王亚明/文)